而商业重疾险恰恰是一个补充的保障工具,因为商业重疾险的赔付规则,是“定额给付型”,也就是说,一旦被保险人确诊为患上了保险合同中所约定的重大疾病,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金,与被保险人实际发生了多少医疗费用,没有任何关系,不存在赔付条件上的限制。
当然,相比社会医保对任何疾病的普遍适用性(只要住院发生医疗费用,就可按规定报销),商业重疾险的核赔标准,也就是前面提到的“确诊”条件,其实是比较严格的。只能针对合同约定的病种进行赔付,而且每个病种的定义比较严格,有较多的限制条件。这一点,消费者在投保前要特别注意。
报销型医疗险得选“超社保型”
也许还有读者会问,那么,费用报销型的商业医疗险还有价值么?
以往,费用报销型的商业住院医疗保险也是市场的热点之一。但我们认为,随着越来越多的人被纳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内,包括婴幼儿、少儿学生、自由职业者、没有工作的普通居民、退休老人、外来人员等等,社会基本医保正在朝“全覆盖”的目标越靠越近。因此,费用报销型的商业住院医疗险,价值的确有下降趋势。
因为,目前大多数医疗费用型保险,其承担的补偿责任,仍只停留在社保规定的报销范围内。大部分医疗费用保险合同约定,实际医疗费用须在社保报销范围内才能报销,若已从社保或其他社会福利机构取得赔偿,保险公司仅给付剩余部分。社保不能报销的(如排除在社保用药目录外的进口药、特效药、特护病房等),商业保险同样不能报销。其作用仅在于对社保报销后,需按比例自负的部分,以及住院起付线下部分进行赔偿。社保不管的,这些商业保险也不管。
但是我们也注意到,部分保险公司开始推出“超越社保范围”的费用报销型医疗险,这类产品倒是能够弥补社保的不足。
所谓“超越社保”,就是其报销费不受医保范围限制,对于超出社保范围的用药和治疗项目,也可以给予一定的费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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