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期:因疾病引起的住院,等待期为30天;因意外伤害引起的住院,无等待期。
社保补充保险金*
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期间住院治疗
个人负担的部分,扣除400元的年度免赔额后,给付80%
基本医疗保险中断期间住院治疗
扣除400元的年度免赔额后,给付20%
重疾自费项目保险金*
约定的重大疾病入住医院普通病房
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部分,给付80%
护理保险金
保险期间内丧失日常生活能力
按保险金额给付护理保险金,保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障
保险期间内身故
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生存保障
保险期间内未丧失日常生活能力并生存
无息返还已交纳的保险费,保险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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