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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中引入商业保险机制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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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新医改方案中提出,“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在医保中引入商业保险机制的呼声,全国“两会”上不绝于耳。

  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陈鑫建议,发展不同类型和档次的商业医疗保险,使之成为社会医疗保险的有效补充。以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刘京生为首的多位委员也呼吁,准许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保,在基本医保中引入商业保险运作机制。

  新医改方案中提出,“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参与上海市医改方案设计的一位专家表示,提高医疗保险中商业保险的经营范围和保障幅度只是个时间问题。

  不过,考虑到商业保险经办人手、诊疗数据采集使用等具体问题,医保界实操人士持谨慎态度。江苏省医保中心负责人3月11日说,除了个别城市把大病保险交由商业保险运作外,他们尚无拓展医疗商业保险的计划。

  商业保险作为补充

  美国卫生费用的来源如按照政府和非政府划分,政府筹资占总费用支出的45%,非政府占55%,而非政府这一块主要是商业医疗保险,大概占到了总费用的35%多,自费医疗大概是10%左右。

  国外商业医疗保险通过雇主协助,帮雇员购买一人或其全家的医疗保险,雇员本身也需要交纳一定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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