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孕妇生孩子最多能报销80%的医疗费用,我为什么最多只能报销45%的医疗费用?”张艳枝想不通,难道仅仅是因为自己下肢瘫痪并被丙肝感染,就要比正常孕妇生孩子多承担35%的费用?
新农合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低,是不是可以申请大病救助,以此减轻负担?有人给张艳枝想了个办法,但他们得到的答复是:生孩子不是生病,所以不能享受大病救助。
太原市卫生局新农合医疗保险办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在全国各地都有,其根源是,确定报销比例的依据要看你去什么级别的医院,而不是看你首先应该去哪一级别的医院。这就导致一些级别低的医院不接收的患者必须去级别高的医院就医,导致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有差距。”
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客观地说,自然分娩是一种生理行为,不属于疾病。把生孩子列入新农合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为了鼓励农村妇女到医院生孩子,因为在医院分娩比在家里分娩更安全。像张艳枝这样的患者,街道医院是绝对不能接收的,她必须去级别高的医院分娩,但享受的报销比例会比级别低的医院小很多。
目前的新农合医疗保险制度,什么样的疾病在什么级别的医院能报销多少医疗费用,这些都是有规定的,不是由人灵活掌握的,因为电脑只“认”医院级别而不“认”患者的自身条件。国家之所以按医院的级别来确定报销比例,是为了防止一些患者专门选择去级别高的医院就医,而不愿去级别低的医院就医。因此,在级别低的医院就医享受的报销比例高,而在级别高的医院就医享受的报销比例低已经成为了一种“惯例”,患者如果要去级别高的医院就医就必须自己多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
与此同时,这种制度也存在一定的弊端,比如,一些级别低的医院不能接收的患者必须去级别高的医院就医,这就使得他们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必须负担更高的医疗费用。
这位工作人员说,以疾病病种来确定报销比例才能让不同条件的孕妇在生孩子时享受到一样的待遇,但是,因为疾病病种太多了,分类实施起来有很大的难度,我们只能亟待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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