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保万元以上医疗纠纷
广东省卫生厅今年5月5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责任保险投保工作的通知》,以往因“私了”不成而闹得沸沸扬扬的医疗纠纷有了第三方调解处理机制——医院购买医疗责任险,医疗纠纷不再在院内解决,而交由第三方来调解,调解的结果由保险公司“买单”。假如调解不成,则申请司法程序处理,保险公司按合同理赔。
通知还提到,各公立医疗机构发生赔偿金额在人民币1万元以上的医疗纠纷时,通过广东医调委调解或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处理。换言之,赔偿金额在万元以下的纠纷,还是由医院和患者双方解决。
保障范围广赔付限额高
以往不少医院自行购买了医疗责任的商业保险,但全省统保保障范围更广:除了医疗事故外,还承保医疗过错、医疗意外等。另外,全省统保提高了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赔偿限额: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全年累计赔付限额高达500万元,每位医务人员累计赔付限额达200万元,每位医务人员每次最高限额达50万元。
公立医院参加医疗责任险投保由省医院协会组织,由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保险公司组成共保体,承担全省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承保工作。医患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后,承保公司一般在15个工作日内赔偿给患方。
广东省医院协会已完成医疗责任保险的全省统保招标。保险经纪人为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将免费提供全程协助和咨询服务。
年保费5万到250万元
至于保费,各医院根据床位数、医务人员数、年门诊量等指标的不同,保费也有不同。根据测算,如果参加统保医责险,在2011年度,一家三级医院的年保费是70万元到250万元之间,二级医院是20万元到100万元之间,一级医院是5万元到30万元之间。每年的保费也会动态调整,如果没有达到赔付标准,第二年保费会相应下调20%~30%;反之,若超出赔付标准,则上调至首年保费的1。4倍,不会持续累加。
院长说
买保险赔付更“名正言顺”
“这类‘医疗责任险’在不少国家已非常成熟,在我国目前刚开展,但肯定是一个趋势。”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南院副院长陈亚进说,目前相当大比例的医疗纠纷都是靠协调解决或打官司,“扯皮先不说,关键是医院直接付钱给患者及家属是不对的,因为公立医院资产属国家财产,领导随便决定赔不赔、赔多少,这并不合适,无论是从相关法规还是财务制度来说,通过保险赔付都更加‘名正言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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