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求政策机遇
在中国目前的市场环境下,努力争取政府的政策支持是解决或缓解健康保险市场困境的重要方面。在不增加政府财政支出的思维模式下,一是把部分法定医疗保险费用支付业务委托保险公司管理,二是对鼓励发展的健康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甚至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三是对购买商业健康保险的单位在一定限额允许税前列入成本,对个人则免缴其购买健康险部分的个人所得税。总之,争取一切能够调动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积极性和主动性的政策,我国健康保险业务就会走出目前的低谷。
(二)突破传统的“健康保障+健康管理”模式
在以往的健康险服务中,保险公司在整个的医疗服务过程中是被动的,医疗服务质量和保险公司没有关系,保险公司也无法掌控其中的风险和客户的满意度。欧洲保险公司每年都有专门的健康医生上门服务,包括家庭保健医生、定期免费体检、专家函诊、会诊及随访、送医送药上门、诊疗方案咨询等。由于健康险涉及第三方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商业健康保险运作应着眼“健康管理”模式,在为客户提供保障的同时,根据客户的健康危险因素,有针对性地进行健康维护、促进和改善、降低发病率,提供就医方便。
(三)建立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的新型战略合作关系
建立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机构之间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战略合作关系,如商业保险公司投资控股医院,与医院之间建立股权关系。这不仅有利于解决商业健康保险的风险管理难题,也可以配合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为病患者和投保人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各保险公司之间可以通过建立“黑名单”制度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风险。
(四)专业化经营
健康保险的发展离不开专业化经营,目前我国已经出现了专业健康保险公司的经营模式。然而,组织形式的专业化并不代表健康保险已经实现了专业化。健康保险的专业化,其核心应当是经营理念的专业化和管理制度专业化,就是要把握健康保险自身规律,建立专业化的风险控制体系、专业化的技术标准和产品开发体系、专业化的经营服务体系以及专业化的核算和考评体系等。同时针对健康保险业务,对所有经营主体设定专业化经营的基本条件,包括独立核算、专门人员、功能独立的电脑系统等。明确健康保险专业化经营的具体内涵,为行业制定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健康保险的组织体系和培训体系,逐步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健康保险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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