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投保不再“雾里看花”
记者在新《保险法》具体修订条款中发现,新法实施后将在多个方面提高投保人利益保障力度。比如,目前消费者购买保险颇有“雾里看花”的味道,即使在签字投保那一刻也不知道所买保险产品的具体规定,一定要签订投保合同后才能看到详细的保险条款。而在新《保险法》实施后,这一做法将不再适用。
根据新《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也就是说,消费者在填写投保单的同时可以看到自己所投保产品的具体条款。此外,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和时限被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如果认为客户资料不齐全,要求客户补充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这就意味着保险公司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投保人多次往返递交索赔资料,延误理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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