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刘圣指出,购买重疾险不能仅凭保障的疾病种类数量来选择,关键是要看合同条款中是否包含常见的心血管、器官性和老年性疾病,有了这三大类,基本上就满足了一般投保人的保障需求。同时,不同人群应该选择针对性的保障病种。例如,儿童购买重疾险其中一定要有保障白血病的条款,女性则可考虑女性多发病种的重大疾病险。例如,平安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在25种规范定义重大疾病之外,针对女性客户增加5种大病,对男性客户增加3种大病。此外,还有不少产品对重疾附加一些有特色的保障利益,如信诚人寿的一款重疾险产品在保障28种疾病的基础上,还增加了“其中10种疾病享有基础保额15%的及时援助利益”的特色条款。
刘圣表示,如果有条件,投保人最好请教身边懂医学的朋友,毕竟重疾保险合同条款中对疾病的定义非常专业化和细化,请专家做一些指导,选择产品能更具针对性。
走出五大误区
刘圣提醒投保人,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投保重疾险还需走出五大误区:
并非保了就能赔由于重疾险只有在合同条款约定的保障范围内,并符合赔付条件才能获赔。因此,购买重疾险产品时,投保人要看清合同条款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以免日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例如,保险公司可以自行对部分重疾设置一定的年龄限制,如患双耳失聪、双目失明、老年痴呆症、严重帕金森病、严重运动神经元病和语言能力丧失6种疾病,保险公司可仅承担在某年龄之前或之后的保障责任,但要在保险条款中进行特别说明。对此,投保时需特别留意。
并非保额越高越好投保人应根据自身的经济能力按需购买。目前,重大疾病的治疗费用平均为10万元左右,所以保额在10万元至20万元较为适中,不能低于10万元。
并非是癌症就能保据了解,大多数重疾险的索赔都是由癌症引起,因此,有些保险营销员在招徕客户时称“买了重疾险,是癌症就会赔”。实际上,并非所有的癌症都在重疾险保障范围内,例如,女性的原位癌和皮肤癌在很多产品中就属于免责范围。因为原位癌多发于口、唇、咽喉、肠胃肺甚至皮肤等处,严格意义上讲并非是“癌症”,在医学上与恶性肿瘤有较为清晰的区别定义。所以,国内外大多数重疾险合同均把原位癌排除在保险责任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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