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图的是什么?绝大多数人是为了预防不测。一项调查表明,中国投保者中77%的人打算买健康险,而健康险中的首选,是“重大疾病险”。
而恰恰是这“重大疾病险”,赔付之难令人匪夷所思:
被诊断为冠心病,必须做冠状动脉旁路手术(搭桥),才可申请理赔;被诊断为肌营养不良症,必须家族史中有其他成员患相同疾病,否则不予理赔;被诊断为脑中风,必须处于植物人状态或完全丧失言语及咀嚼功能,才能拥有理赔金申请资格;被诊断为重症肌无力,必须自行治疗一年以上,而且病情无法控制,丧失劳动能力才能获得理赔……
重大疾病险一般每年花4000多元购买,就是希望在身患重大疾病的那天获得“雪中送炭”般的理赔款,没想到等来的往往却是拒赔。有些人,为此辗转投诉、上告,等待了半年、一年、两年,才身心疲惫地拿到应得的理赔款……
重大疾病险究竟怎么了?为何让千万投保人心寒?我们不妨认真考量,这个险种究竟是否存在陷阱?
陷阱一:疾病种类多保障全
单从各家保险公司重大疾病险的种类上来说,就有10种、30种、40种,最多的宣称有500多种。但是否列明的疾病数量越多就越好呢?其实不然。
以投保某公司囊括500多种病例的重疾险为例,龚先生于2002年不幸身患右肾上透明细胞癌,及时住院并进行了右肾切除手术。住院期间,龚先生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却遭到拒赔,理由是该病不在500多种病例之列。而另一家公司仅列有10种病例的明细中,只用“癌症”(原位癌除外,原位癌一般多指癌变仅限于粘膜或皮肤表皮的鳞状上皮内,尚未破坏基底膜的癌。原位癌属于早期癌,经手术和中医药治疗后,大部分患者可完全康复。)一词就已将包括“右肾上透明细胞癌”在内的所有癌症都纳入了保障范围。由此可见,保险条款上列明所保的病种越多,未必就意味着保障范围越广。
“病种越多,名目虽然繁多,但条件更加细致严格,反而成了有数的几种疾病。”某医学界人士坦言,例如“癌症”,两个字几乎囊括了所有癌症(原位癌除外),再有“高残、瘫痪”也是很多种病症容易导致的结果。所以,实际上10种重大疾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远远超出那些所谓保障20几种、40几种甚至500多种大病的保险。不难发现,其保费相差并不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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