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在讨论商业健康险发展支持政策时,不能因医疗保障体系发展的阶段性而贻误时机,要有全局性的、预见性的眼光。在“新医改”推行之前及初期,医疗保障体系建设面临最突出的问题是制度的缺失问题、是个人负担过重的问题、是公平性和可及性的问题,政府投入的增加是当前阶段的主要诉求,因此,政策关注的重点是如何快速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也很容易出现对商业健康险重视不足、政策支持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不过,在这一阶段,制度设计存在大量技术上的不确定性:什么样的制度是最佳的?哪一种服务模式是最有效的?我们只是在尝试并摸索各种不同的方法和模式,并没有什么经验支持的所谓“正确的”战略。而伴随基本社会医疗保障的覆盖面不断扩大,可以预见,医疗保障体系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将会较快地转变为医疗成本日益上升与社会保险保障水平相对不足的矛盾。如果在现阶段,在政策支持体系的设计过程中没有注意去培育市场,没有为商业保险预留充足的发展空间,没有为商业保险创造出良好的发展环境,伴随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老龄化进程的加速,社会保险体系必然要承受空前的压力。
那么,商业健康险的发展究竟需要什么样的具体政策支持呢?笔者认为,最核心的是创造并维护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比如,针对社保机构利用行政权力推行和举办补充医疗保险的情况,应明确鼓励企业和个人通过商业保险解决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需求,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商业竞争的行为。在当前阶段,至少应先引入补充医疗保险领域社保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的公平竞争机制,并特别注意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的国民待遇问题。目前,并没有充分的经验证据表明,政府机构在这个领域效率更低下或更高明,而我们也不是为了发展商业保险而发展商业保险,一切制度设计还是要以有利于提升医疗保障体系的运行效率、有利于提升大众的健康水平和满意程度为目的,在经验证据不足的前提下,至少应为保险公司提供一个参与竞争、实现超越的机会。同样的思路,也应该运用到基本医疗保险业务的管理等方面。
当然,要突破健康险发展的困境,还有更多其他的支持性政策需要我们去关注、去研究、去落实,比如税收优惠问题、医保股权合作问题等等。健康险的发展离不开方方面面的支持,而实现“人和”是首要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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