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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为何对健康险理赔生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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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人们的保险意识增强,许多消费者都投保了商业健康险。随之而来的,理赔纠纷也随之增多。那么,公众为何对健康险理赔生抱怨?以下是详细的分析。

  据保险业有关人士介绍,补偿性是保险的主要原理之一,通俗地讲就是使保险消费者“既不贴钱,也不赚钱”。对于买了两份住院医疗保险的王先生来讲,在实际理赔中,保险公司会先就一份保险合同进行理赔,然后再扣除已经理赔金额的情况下,对余下部分进行理赔。“如果想要提高保险金额,可以选择补贴型的住院医疗保险,每日以一定金额进行补贴,也避免了重复投保。”人保寿险公司有关人士建议。

  在保险业内人士看来,像李女士和王先生那样的抱怨,是因为消费者对保险知识了解得不够造成的。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近年来人们的保险意识不断增强,但很多人尽管买了保险,对保险知识仍知之甚少,再加上一些因业务员夸大宣传而产生的误解,抱怨也就在所难免了。因此,不少人都建议,保险机构应该对保险知识多加宣传,提示风险,这样才可能减少误解和抱怨。

  保险公司工作不透明造成抱怨

  “如果他们能够及时和我沟通,也许我就不用总打那个客服电话了。”3月8日,在采访中,郑州的尹女士向记者抱怨说。在一次理赔中,由于整个过程无人指点,等待期让她感觉“十分漫长”,尽管最后把理赔款拿到了手中,尹女士对保险公司还是有些不满。

  调查显示,许多消费者对理赔的不满,是由于理赔不够快捷和不透明引起的。同时,有些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办事更加重了这种不满。在采访中,记者听到了投保者与保险公司业务员的两句对白。

  投保者:“如果你当初说这些都不能保,我可能就不买这份保险了。”

  业务员:“如果你当初告诉真实情况,这份保险可能就不卖了。”

  诚信是保险业的基石。调查显示,不少保险理赔纠纷都是由于没有如实投保告知和销售误导引起的。

  新《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而对保险公司,新《保险法》特别强调,保险人应对免责条款作出提示和明确说明,否则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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