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对于火车票里的意外险,不够透明的不仅仅是保费缴纳的部分,该险种保费的收取标准是按照火车票票面价格的2%计算,这意味着旅客购买的车票票价不同,由此缴纳的保费是不同的,但根据相关规定,旅客发生意外伤害,享受的最高保险金额却是相同的。这公平吗?此乃第三问。
从保护旅客权益和安全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铁路意外险是应该存在的,但该以怎样的姿态存在却是值得商榷的问题。
曾经,强制保险存在于许多领域,水陆空运输业也身在其中。如今,航空、公路和水路运输保险均已改为乘客自愿投保,只有铁路部门依然实行强制保险,这种行业的老惯例或许正是造成火车意外险不透明的根源所在。有业内人士认为,铁路部门在收取此保险时应履行告知义务,明确介绍此保险涵盖的范围是什么、如何索赔,让旅客清楚自己的权益以及正确维权的途径;同时建议国家应适当调整目前铁路意外险的运行模式,如果继续执行此险,铁路部门也应在保险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下进行,或者干脆使其变成商业险,走市场运作的路线。
在火车票里“藏”了半个多世纪的意外险,是不是也该露露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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