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健康保险业务量迅速增长。2006年,健康险保费收入为375.66亿元,同比增长20.46%,占人身保险总保费的8.8%。在业务总量继续增长的同时,健康保险市场和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2006年,近100家保险公司开办了各类健康保险业务,其中包括人保健康、平安健康等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形成了经营主体多元化的竞争格局,专业健康险公司的保费收入近10亿元,市场份额提升较快。
另外,健康保险的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目前提供健康保险产品近千种,分为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长期护理保险四大类,并开始向居民的健康管理等服务领域延伸。目前虽然产品仍然以疾病保险和医疗保险为主导,但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健康保障功能进一步显现,发展空间进一步拓展,服务领域进一步扩大。
2006年,商业保险还在积极参与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中大显身手。全年有6家保险公司在66个县(市、区)开展了农民医疗保险工作,涉及参合农民2213万人,试点地区平均参保率为91%,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保险业参与新农合创造了“征、管、办”相分离的长效机制,同时保险业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低保人群医疗保障等方面都做了有益的探索。
加大商业医疗保险比重
面对健康保险发展迅猛的良好态势,专家提醒,由于目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还处于初级阶段,健康保险在人身保险业务中的比重较小。健康险在人身险总保费收入的占比由1999年的4.2%增至2005年的8.4%,2006年为8.81%。国际经验显示,一个成熟的保险市场,健康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的比例一般要在30%左右。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在医疗保障体系中的比重较小,与居民对健康保障的需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保险业在医疗保障体制中的作用还不大,其原因在于商业保险的地位不明确。从制度层面来看,商业健康保险仅仅作为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简单补充,没有成为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践中,阻碍商业保险和市场发挥作用的问题比较多,突出表现在补充医疗保险领域。从各国经验来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属于市场范畴,是商业保险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因此,只有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相结合,充分利用好政府财政资源和市场经济制度优势,调动和整合社会资源力量,打破行业和部门利益,促进保险与医疗、社保与商保、管理与服务等多领域的有机结合,才有可能更快地健全我国的医疗保障体系。(文章来源:和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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