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专家郭邦治做客中金在线保险路演中心,回答中金在线网友提出的有关保险方面的问题。以下是问答实录:
【网友咨询】经常看到因为救人而溺水身亡的示例,我想咨询下,像这样的,能获得保险赔偿吗?如果已经有投了意外险。
【专家解答】
救人英雄却溺水身亡,我们都为之痛惋。以下有个案例一起分享:
山东国寿为莱芜溺亡学生理赔
6月9日下午,莱芜市7名中学生在当地的汇河下游发生意外溺亡事故。获悉消息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慰问学生家长,积极开展理赔工作。
经核实,7名溺亡学生均投保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的“国寿儿童学生定期寿险”,每人缴费50元,身故保险金额25000元,理赔保险金共计175000元。另有3名学生还分别投保了中国人寿的“66鸿运保险(B型)(97版)”,保额2000元、“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12908.78元、“国寿英才少儿保险(99版)”,保额10000元。
这7名学生当中,一部分是为了营救落水同学二溺水的,国寿一样给与理赔。
焦点问题是救人溺水是否属于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事故
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保险中意外事故的构成要件为:一,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外来的、意外的、偶然的;二,被保险人必须有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伤残的结果;三,意外事故与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该说明的是,凡是被保险人故意行为使自己身体所受的伤害,均不属于意外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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