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保险,包括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和长期看护保险。疾病保险指以疾病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医疗保险指以约定医疗的发生为给付条件的保险;收入保障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导致收入中断或减少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长期看护保险指以因意外伤害、疾病失去自理能力导致需要看护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
商业健康保险和健康管理的关系
健康保险行业中的健康管理,是指保险管理与经营机构在为被保险人提供医疗服务保障和医疗费用补偿的过程中,利用医疗服务资源或与医疗、保健服务提供者的合作,所进行的健康指导和诊疗干预管理活动。其主要目的是提供健康服务和控制诊疗风险,即健康指导和诊疗干预。
健康管理从被保险人的角度出发,通过降低被保险人的疾病发生率、就医利用率等来控制赔款,从源头上控制医疗费用,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
保险行业和健康管理行业的紧密合作在国外得到了检验,在国内也是不可忽视的发展趋势。
对中国保险业来说,开展健康管理或借助健康风险管理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协调社会各种健康服务资源,以促进“人”的健康为宗旨,为保户提供一系列的健康管理优质服务,能进一步丰富保险企业的服务特色和服务内容;同时,健康保险将获得更好的风险分析与干预能力,医疗服务提供商则获得更好的疾病诊疗效率。风险承保机构、医疗服务提供商和健康风险管理服务之间的协调一致,最终会让公众受益。
我国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纵观健康保险在各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表现,无论是作为各国医改公共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还是作为保障体系中的市场化部分,健康保险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样,商业健康保险也是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我国商业健康保险取得了长足进步,覆盖面不断扩大,业务领域不断拓宽,地位与作用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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