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别生存金和关爱金:合同生效后每年可以领取1911。3元(1811。3+100),以后每年领至60周岁,领取自由,也可累计生
息,复利滚存,最高可领取500088。29元。
2、福寿金:60周岁起至75周岁,每年领取3622。5元,领取自由,也可累计生息,复利滚存,最高可领取6936。42元。
3、满期金:75周岁领取18113元。
4、分红金:每年享有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红利,累计生息合计预计550392元。
上述合计收益高达1137989元。
(二)生命保障:
1、18岁以前,因意外或疾病身故的,退还所交保费,最高保额为10万,合同终止。
2、18岁至60岁,因疾病身故的,给付基本保额2倍+所交保费,最高给付136226元;因以外身故的,给付基本保额10倍+所交保费,最高给付281130元,合同终止。
3、60岁以后身故的,最高给付保额68828元。
二、康宁重大疾病终身保险责任:
1、合同生效180天后,初次确诊身患合同所列明的20种重疾之一,凭诊断证明直接给付保险金75000元,合同终止。
2、因意外或(合同生效180天后)疾病身故的,给付75000元,合同终止。
三、学生吉祥卡09版F款:
1、合同期间,因意外伤害致使残疾和烧伤,最高保额20000元。
2、合同期间,因意外身故的,最高保额20000元。
3、意外门诊治疗及住院:每年最高报6500元(结合已有的公费医疗保险,报销率更高);
4、大小疾病住院(合同生效90天后):每年最高报销36000元(结合已有的公费医疗保险,报销率更高)。
四、附加权益:保单借款。资产保全;合理避税;银行代收付。
作者:朱国斌,中国人寿
案例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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