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资料:俞小姐,32岁,职工,月均收入3500元
年缴保费:275元
客户需求:俞小姐在国企工作,单位替她上了社会医疗保险,但是作为家里的经济支柱,无论疾病还是意外都会给家里带来巨大的损失,社保不能满足其保险需求,他计划在购买个人住院医疗保险,来补充社会保险。
投保的基本情况:
俞小姐在投保世纪泰康个人住院医疗保险,选择基本部分一档和可选部分一档(住院日额保险金50元,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100元,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10万元,非器官移植手术保险金6000元)需交基本部分保费173元与可选部分保费102元,总计275元。
可获得如下保障:
俞小姐因意外事故住院可获得意外伤害住院日额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50元,因一般疾病住院可获得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实际住院天数-3)×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50元。
如果因重大疾病住院每天在50元基础上再增加重大疾病住院日保险金100元,总共150元。
另外还有器官移植保险金10万元,涵盖6大器官移植。
手术医疗保险金6000元,涵盖1056种手术。
【保险责任】
本保险的保险责任分为基本部分和可选部分。基本部分包括一般住院日额保险金和重大疾病住院日额保险金两项责任,可选部分包括器官移植保险金和手术医疗保险金两项责任。
投保人可只投保基本部分,也可在投保基本部分的同时加投可选部分。
本保险的保障分为五档,投保人在同时投保基本部分与可选部分时,选定的可选部分档次不得高于选定的基本部分的档次。所选保障部分及档次一经确定,该保单年度内不得变更。
首次投保本保险或非连续投保本保险时,因一般疾病住院,所有责任的等待期为30天;因重大疾病住院,所有责任的等待期为180天;因意外伤害住院,所有责任无等待期;连续投保亦无等待期。
对等待期内发生的住院及与该住院视为同一次住院的治疗,无论是否延续至等待期后,保险人均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保险期间内发生且延续至合同到期日后30天内的住院治疗,保险人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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