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近因原则
近因,即最接近的的原因,是指造成某种后果的最直接的原因。也就是保险事故与保险损失之间须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按照近因原则,只有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由保险事故或直接原因造成的,保险人才予以赔偿和给付。
根据以上的保险原则,应确认相应的保险业监管原则及保险监督管理。
保险监督管理,通常是指国家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保险经营组织和保险市场所进行的监督管理。保险监督管理广义上还包括行业自律和内部监管。
随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和分业监管的要求,为了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九八年我过成立了保监会。中国保监会是中国商业保险的主管部门,根据国务院授权履行行政管理职能,依靠法律法规统一监督管理全国保险市场,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中国保监会的主要职责有:
一是研究和拟定保险业的方针和政策、发展战略和行业规划,起草保险业的法律法规;制定保险业的规章。
二是依法对全国市场实行统一的监督管理,对中国保监会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领导。
三是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中外合资保险公司、境外保险机构代表处的设立、审批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行等保险机构的设立,审批境内保险机构在境外设立机构;审批保险公司的合并、分立、变更、接管、解散和接受;参与组织保险公司、保险机构破产、清算。
四是审查认定各类保险机构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管理资格,制定保险从业人员基本资格标准。
五是制定主要保险险种的基本条款和规章,对保险公司上报的其他保险条款和费率审查备案。
六是按照国家统一的规定的财务会计制度,拟定商业保险公司的财务会计实施管理办法并组织监督,依法监管保险公司的厂服能力和经营状况,负责保险保障基金和保证金的管理。
七是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制定保险资金运用政策,制定有规章制度,依法对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进行监管。
八是依法对保险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非保险机构经营保险业务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进行调整、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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