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见与民生息息相关的社会保障问题,无论是在政府还是在民众心中,一直以来都占据极其重要的地位。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发展迅猛,覆盖面不断拓宽,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其保障水平还很低。保险专家认为,商业保险应当深度参与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承担社会风险管理职能,与社会保障体系互补式发展。
广覆盖社保覆盖面不断拓宽
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大体上分成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四个部分。其中,由于覆盖人群最广、资金量最大,社会保险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最主要的一部分。
我国社会保险体系是从上世纪90年代末逐步建立的,1998年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后来又陆续建立了失业保险、工商保险和生育保险。2002年,我国建立了职工补充医疗保险,鼓励企业自愿购买职工补充医疗保险;2003年,我国开始建立农村基本医疗保险;2004年建立城镇职工补充养老保险制度;2007年在城镇居民中建立基本医疗保险;2009年建立农民基本养老保险;2011年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012年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发展速度有目共睹。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末,全国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2256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5298万人,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资金共资助6649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直接医后救助2367万人次,制度上实现了“全覆盖”;全国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4.73亿人,总参保率为95.7%,新农合的参合人数已达8.32亿人,参合率97.5%,全国医疗保障覆盖总比重达96.4%;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人数为2.61亿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人群为3.61亿人,总覆盖6.22亿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不断拓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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