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日葵保险网)意外险购买门槛低、经济实惠、简单方便,不少市民受伤都有多份意外险。但发生意外,市民在进行理赔的时候往往会产生疑惑,理赔有顺序吗?应该先找哪家进行理赔?例如市民李先生自费购买了一份意外卡单,公司也帮李先生购买了团体意外险,他该如何理赔?李先生为自己的女儿购买了一份少儿卡单,同时在学校也购买了学平险,若发生意外,她改如何理赔?
说法一:
很多客户都会为自己购买意外险,可是却不知道,意外险分意外身故和意外医疗两种。如果是被保人因为意外导致身故,那么赔付的就是各家保险意外的总和;但是如果只是意外导致的意外医疗的费用,一家保险公司报销完了,那么另一家保险公司就不会再赔付意外医疗的费用了,毕竟意外医疗是一个补偿性质的。但是未成年人最高的保额也只是10万,买再多是没有用的。
说法二:
意外险(意外卡单、团体险)购买数量并不是越多越好,1-2份基本上就可解决一般的意外医疗问题。理赔是不分先后的,个人认为理赔顺序恰当,客户利益会最大化。
不同公司理赔时先挑免赔额高,报销比例低的那个公司理赔,最后找免赔额低、报销比例高的公司理赔。同一家公司理赔时也有先后,有团险、有卡单,先理赔团险,再卡单理赔。
意外伤害就不分顺序了,但是未成年人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保额不能超过10万,含各种人身保险。因此父母为未成年子女购买保险时要考虑到这一点。
说法三:
人身保险的理赔要注意区分是报销型保险还是给付型保险。如果同时买了几份报销型保险,报销时其中一份已经报销完所用医疗费,则其他保险就不会再报。
对于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各保险合同约定的被保险人死亡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被保险人死亡时各保险公司实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均不得超过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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