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医保益处
涵盖范围广、个人缴费低、门诊医疗同步解决。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首先,保证了国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无缝衔接。其次,在校大学生均可参保,参保范围涵盖省内各类高校(包括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及非在职研究生,特别是对于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来说,凸显了教育的公平。另外,在学生个人缴费的基础上,根据高校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省和所在市财政按规定的标准实行分类补助。
商业保险难解决患大病导致的过高医疗费用。多年来,由于经费短缺,公费医疗名存实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没有财政补贴)。针对大学生患病率较低、患大病学生时有发生、突发伤害事故较多、学生无收入来源、垫付能力弱等特点。全国各高校普遍采用购买商业保险来解决大学生医疗保障问题。商业保险模式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学生就医困难,也减轻了学校及主办者的压力,但商业保险主要解决学生突发伤害、患大病门诊以及住院的医疗保障问题,而没有解决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保障问题,和少数学生因突发伤害、患大病等原因医疗费用过高的经济负担。
特大疾病保障范围放宽,省级调剂金帮助贫困生。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不建个人账户,主要支付其符合规定的住院和门诊特大病的医疗费用。考虑到大学生的特点和实际,其门诊特大病保障范围在统筹地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定的基础上,适当予以放宽,其中,包括肾透析、恶性肿瘤、精神病、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和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等病种都在保障范围内。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大学生医疗保险调剂金从各统筹地区大学生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基金年度结余中提取,实行省级统一管理。调剂金主要用于支付超过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疑难或重大疾病医疗费用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补助,以及各统筹地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及门诊特大病统筹基金超支部分的补助。
大学生医保地方政策
哈尔滨市将把在哈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范围,预计2009年9月份启动实施。大学生医保的参保和保障将按照学年度进行,缴费标准和待遇标准比照城镇居民医保中的学生儿童参保政策,预计个人每年缴费30元,低保家庭大学生免费参保。
在哈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坚持自愿原则,参保大学生实行属地管理,重点保障基本医疗需求,其参保范围包括:市区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全日制研究生。
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参保学生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政府补助组成。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10元,其中财政补助80元,大学生本人和家庭缴纳30元,低保家庭大学生财政给予全额补助,大学生本人不缴费。
大学生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使用统筹金,设立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并确定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个人自付比例。
大学生医保推进措施
首先要加强对大学生的引导,让他们树立保险意识,认识到这一制度对于保障更广泛大学生的利益(其实就是每个大学生自身利益)的重要性;其次,应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论户籍、不论学校、不论学历层次,均纳入医保,不能把民办学校、非本地户籍生源学生排除在医保体系之外,否则,这样的医保制度就失去了意义,目前已经推出大学生医保的地方,这方面都做得不错;再次,应由学校帮困助学基金或其他方式,为家庭困难学生代缴医疗保险金,支付医疗保险之外的个人支付部分,因为从各地的大学生医保制度看,学生自行负担虽为“小头”,但对于贫困家庭学生来说,还是不小的开支。最后,要加强对大学生医保的管理,让医保制度切实解决大学生看病的实际问题,不能在统一收取学生缴费、统一办理时很容易,而在医保待遇兑现时,却有各种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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