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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产妇之死,如何增强保障减少母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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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8月10日,湖南湘潭县妇幼保健院发生一起产妇死亡事件,医院负责人表示产妇死亡原因是突发性“羊水栓塞”,属概率极低、抢救难度很大的一种产程并发症。通过这起事故,很多人才发现在现代医疗如此发达的情况下,生孩子还是有很多不可预知的风险。从备孕、怀孕以及生育过程中有诸多的风险需要育龄女性及其家庭一起度过,在这过程中可通过哪些方面来增强保障降低风险?

城镇职工所缴纳的社保中有一项是生育保险,这是由用人单位缴纳,不需要个人缴费的。各地社保政策对生育保险待遇的规定不一,但基本上均要求生育保险连续参保一年以上,所以备孕家庭除了做好怀孕准备,了解所在公司是否有为你缴纳生育保险也是很有必要的。如果妻子没有工作,丈夫所在公司为其缴纳了生育保险,也是可以享受相关社保待遇的。

如果缴纳的是城镇居民医保或农村医保,产检和生育时也是可以报销相关费用的,具体情况可以询问当地村委和居委会。

    商业生育保险分担风险 提供专家门诊预约等服务

除了社保的生育保险,市场上还有专门女性保险,可为育龄女性分担风险。主要可分为三类:女性重大疾病险,涵盖了女性独有的一些重大疾病病种;生育保险,保障女性的怀孕、生育等过程;第三类险种主要是为女性整容提供保险。

商业生育保险关注母婴健康的双重保障,保障内容也比较全面,比如孕妇流产营养津贴、新生儿先天畸形保障金、特需专家门诊预约服务以及电话医疗咨询服务等。准妈妈在怀孕阶段有时候必须需要专业人士解答的商业生育保险在提供保障的同时还可以随时提供专业的医疗建议。

目前市面上销售的生育保障保险分为三种:独立销售的短期产品;主险附带生育险保障;附加在女性保险上的附加险。这些产品共同特征就是对母亲和婴儿或胎儿都有保障,但保障主要是针对女性特有的疾病、母亲因为孕期疾病导致的死亡及婴儿的死亡和伤残。目前各家保险公司中,大多数都有专门的母婴保险,只是各家公司的条款略有差异。计划要宝宝的准妈妈应该尽早做好投保准备不要错过投保期,因为不同产品对于投保人的年龄和怀孕时间都有规定

如果觉得怀孕期间有保险需要,最好在计划生育期间就去投保女性险,以便保障期可涵盖妊娠期;而不是等到怀孕以后,才急急忙忙去咨询、购买。后一种行为的结果是:一来产品选择的余地比较窄;二来保险费也比较贵,因为保险产品的定价基础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风险概率,而把保险卖给孕妇的风险概率要比卖给普通女性大。

对于已经怀上宝宝的女性,可以投保专门为孕妇以及即将出生的小宝宝设计的母婴健康类保险,20周岁至40周岁且怀孕、未满28周的孕妇均可投保。这类保险一方面对孕妇的妊娠期疾病、分娩或意外死亡进行保障,另一方面也对胎儿或新生儿的死亡、新生儿先天性疾病或者一些特定手术给予一定的保险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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