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保监会正式发布了《个人税收优惠型健康保险业务管理暂行办法》,旨在通过税收优惠促进个人商业健康险的发展。实,在商业健康险领域,我们已经迎来了多重政策利好,如“新国十条”、《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意见》等。
有关数据显示,2014年,商业健康保险原保险保费收入达到15871.79亿元,同比增幅高达41.27%。2015年上半年,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245.88亿元,同比增39.53%,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可以说,健康险的快速增长得益于近年来政府的鼓励和政策支持。
不可或缺的“配角”
商业健康保险究竟在我国医疗保障体系改革中如何定位,这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命题。仅仅依靠政府的力量是无法满足人们多样化的保障需求的,而商业健康保险在这方面的作用不可替代。
显然,对于消费者多样化和高程度的保障需求,商业健康保险拥有更多发挥作用的空间。由于公众在经济状况、健康水平、风险意识、个人偏好等多个方面均存在个体差异,其对于医疗健康服务的要求也必然千差万别。
因此,必须由商业健康保险来解决个体的差异化需求。对于整个国家来说,应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充分发挥在保障程度上的补充作用和保障范围上的替代作用,由此构造完整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其实,我国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保证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同时满足民众的差异化保障需求,以提高全体国民的健康水平。在推动建立一个普遍覆盖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同时,也要满足民众的差异化医疗保障需求。为此,医疗保障制度必须同时包含基本保障和补充保障两个层面,既考虑人们在医疗保障方面的共性需求,也考虑其差异化需求。其中,差异化的需求将主要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来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