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的元旦前夕,一向健康的郭先生突然感到腹部剧烈疼痛。在医院经过全面检查后被确诊为癌症晚期,伴全身广泛淋巴结及骨转移,原发部位不明。确诊后,一个严峻的问题摆在面前:治疗的话,需要昂贵的费用,而根据他的病情只能延长生命,治疗的可能性几乎为零;不治疗,只能存活2个月左右。
郭先生的小店生意不好,勉强糊口,爱人又没有工作,家里积蓄不多,儿子还要结婚;而另一方面,郭先生当时购买的保险是津贴型的医疗保险,保障度并不是很高,对于这样的疾病,并不能起到很好的帮助。面对这样残酷的现实,家人最后考虑再三决定放弃治疗。
由于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癌细胞在郭先生体内迅速蔓延,很快就不能进食,继而连坐在床上都无法办到,生活不能自理,生命完全依靠廉价的药物来维持。2005年2月8日,郭先生抛下了尚未成家立业的儿子,离开了人世。
案例分析:对自己的健康负责
两个案例都是关于百姓如何看待健康险的问题,前者王先生本人并没有意识到健康险的重要性,拒绝购买任何保险;后者郭先生尽管认识到了健康险在生活中的作用,但由于保险知识的匮乏,没有很好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的保险方案设计。最后的结果是两人都没有能够通过保险来规避损失。
一项数据调查显示,全国城市居民中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人群占57.91%,社会医疗保险占3.7%,商业医疗保险约占2%,自费人群占33.93%,其他形式约占2.45%。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医疗改革发展趋势是:建立起以城镇居民的医疗保险为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商业医疗保险等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
一方面,社会医疗保险是在最基本的医疗保障水平上的福利政策,并非是一个全面的健康保险体系,保障范围不超过人口的20%。
另一方面,社会医疗保险项目单一,不能满足多种形式的医疗需求。而商业医疗保险则不同,它有能力为不同的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保障来满足市场需求,如附加住院医疗保险、附加门诊医疗保险、住院日津贴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还可以为各类特殊人群,诸如儿童、老年人、妇女等,根据其特点和特殊需求提供特殊健康保险商品。
因此,那些由保险公司主办,以自愿为原则的商业保险将成为市民构建家庭保障的一个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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