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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年起医院须投保 医疗事故保险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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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明年起,河南省县(市)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将统一参加医疗责任保险。以后,因为医院责任发生医疗事故,保险公司将依约赔偿。同时为防止转嫁医疗风险,保险年度内医院的赔偿金额将设定限额。如果超过限额,保险责任立刻终止,再续保时,保费将上调。

  为了预防此类现象发生,河南省规定,保险年度内,一个医院的赔偿金额累计有个限额。若超过这个限额,则该医疗机构的保险单项下的保险责任立刻终止。而且续保时,保费将根据上一年度的赔付情况予以调整。如果上年度保险公司赔付的金额低于实收保费的10%,那续保保费可以下调20%,而如果赔付的钱超过了实收保费,第二年的保费可要翻一番。

  医疗责任保险费将按年度统一缴纳,计入医疗机构运营成本,并在医疗支出直接摊销,各级医疗机构不得因参加医疗责任保险而提高现有收费标准或者变相增加患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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