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保险公司选择续约(Renewable at the company’s option)健康保险,即要经保险公司的同意才能续保的健康保险,续约的费率仍由保险人决定。
(5)无续保条款(No provision)健康保险,属于定期保单,此种保单没有续保条款,只是一个定期保险,只在保险合同的规定期限内提供保障,保险期限一旦届满保单即自行终止效力。
(6)可撤消(Cancelable)健康保险,这是最早的健康保险合同形式,即保险公司或被保险人均有权在保险期间内终止保险,但必须事先通知对方。保险公司撤消合同的应按比例退还未满期保费,被保险人撤消合同的应按短期费率计算退还未满期部分的保费。
7.健康保险按核保标准分
健康保险依此可划分为简单健康保险、高龄健康保险、次标准体健康保险、特殊疾病健康保险等。简单健康保险的核保标准最低,投保人每周缴付保险费,由保险人派工作人员上门收取,但保费、保险期限和保险金额均较小。投保人不适合投保其他个人健康保险时,可购买简单健康保险。
高龄健康保险主要是针对身体健康但年龄在60岁以上的老人,以补充实际医疗费用与社会保险保障的差额。
次健体健康保险是指对没有达到标准条款规定的身体健康要求的被保险人所施行的承保方式,一般通过提高保费或重新规定承保范围来完成承保工作。
特殊疾病健康保险是指保险人对特殊疾病制定出特种条款,以特定费率进行承保。从而既使得保险人的业务范围拓宽,信誉较高,又不给保险经营带来过大压力。
8.健康保险其他分类法
除了上述比较常见的划分外,我们还可以按险种结构把健康保险划分为健康保险主险和健康保险附加险。前者即单独开办的一张保险单,保险人所承保的责任仅限于健康保险或包括健康保险在内的几项保险责任的组合。后者是附加于主险之上,并且是与主险同时投保的健康保险,如危险疾病保险、外科费用保险、意外伤害附加医疗保险等。
如果按照健康保险中有无附加利益划分,健康保险还可分为有附加利益健康保险和无附加利益健康保险。有附加利益健康保险在基本保障的基础上加进其他一些保障即所谓的补充利益,如残疾收入保险中加进残疾免交保费条款、医疗保险中加进提前给付条款。
另外,如果按给付方式分类,健康保险还可划分为定值方式、报销方式、提供服务方式等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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