侥幸心理
少数消费者在参加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到期后,看到投保后没出事,自己也没有从中获得经济收益,就觉得“吃亏”、“不上算”,产生了今后出事恐怕也轮不着自己的侥幸心理,因而不再续保。而保险业恰恰是承保那万一发生的灾害事故的,这万分之一的风险对于个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地损失,千万大意不得。
津门曾有一座老式楼房失火,8人在火灾中受伤,其中只有一人投保了意外险,得到了保险公司及时补偿,更多的人则是事前想到过投保,均因侥幸心理而放弃,遭灾后不能获得赔偿,众人对此追悔万分。
从众心理
投保时看别人,随大流,人家投什么险种自己就保什么险种,人家选择多少保额自己就选择多少保额,认为一旦有事大家可以利益均等,找到一种心理平衡。
购买保险从众一样不可取,因为每个人的具体情况不尽相同,比如家中经济收入怎样,财产价值多少,工作环境如何,身体状况怎样,加上个人对理财方式的认同等,这些情况有很大差别,以他人为样板来决定自己投保,往往是该保的没保、该保足的没保足,如此就失去了保险的意义。
最好的办法是到保险公司咨询一下,让对方从专业角度进行设计,既符合个人要求,又能规避风险,寻求经济保障和生活保障,也给自己省了不少的心。
获利心理
投保后最大利益就是使自己产生一种安全感,将日后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从而解除自身后顾之忧,决不是投保就可以产生高于保费数百倍的利益,毕竟不发生灾害事故才是投保人的共同心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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