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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健康险主险终止附加险能单独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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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年来,重大疾病的发病率不断攀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都投保了重大疾病保险。那么,如果投保了重疾险为主险的保险,重疾险合同终止,附加险能否单独存在呢?

  保险课堂

  重疾险复效也有“等待期”

  保险专家说,通常当缴费满期时,保险合同内的长期保障功能仍继续存在,例如投保人购买一份缴费期20年,60周岁领取保险金的养老合同,当缴费期满时,保险公司在他60周岁时就会按照合同约定,给予保险金。

  同样当投保人购买终身重疾险种,即便他缴费期满,但是重疾保障能涵盖他的一生。不过,一些附加短期意外险与附加住院医疗险合同却在缴费满期时结束理赔责任。

  此外,当主险因投保人忘缴保费而中止时,其附加险种也同样失效,但只要投保人及时补缴保费,这些主险与附加险种同样能够复效。

  但投保人必须注意,由于保单复效近似于重新投保,当原先的重疾险与住院医疗险失取效用后,当它们复效时,投保人必须重新经历等待期。如果投保人在这段观察期内患病住院,即使保单已复效,保险公司仍不能按重疾险与住院医疗险给予理赔。只有当观察期限结束,重疾险与住院医疗险的理赔责任才真正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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