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只需交自付部分
据介绍,参保人在合作地就医时,按就医地医保三个目录生成基本医疗费用后,再根据参保地政策进行结算,享受参保地待遇,参保人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统筹费用直接由当地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各地医疗机构为异地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即时结算的费用,直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结算,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从周转金中代为支付。同时,各合作方医保经办机构相互之间定期进行周转金的差额清算。
以上过程中的后台信息查询、基金划拨均将由合作各方医保经办部门通过联网实现。云南省医保经办机构代表在签约仪式上表示,今后云南省参保人在7个省会城市(即广州、福州、南昌、长沙、南宁、成都和海口)发生的异地就医费用,均由云南省异地就医费用结算中心统一结算,这是一个省级管理服务平台。
结算步骤
1参保人在合作区域内异地就医,按就医地医保三个目录生成基本医疗费用后,再根据参保地政策结算。
2参保人无须垫付所有费用,只需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统筹支付部分直接由当地医疗机构进行即时结算。
3各地医疗机构为异地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即时结算的费用,直接向当地医保经办机构申报结算,当地医保经办机构从周转金中代为支付。
4合作各方医保经办机构相互间定期进行周转金的差额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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