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近六成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经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照要求,这些基本药物将采用新的招标办法进行招标、配送。安徽、山东等地已陆续按照新的办法开展基本药物采购,结果显示,安徽的基本药物价格下降了一半,山东的价格下降幅度达到60%多。很多人担心“低价中标”会带来药品质量隐患。
对此,孙志刚认为,过去省级招标采购是只招标,不采购,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次议价,其结果出现了省级招标价高于基层实际采购价,而且基层机构采购药品难以保证质量。新的招标采购办法正是针对这些弊端而研究制定的,目的是优先保证药品质量、有效降低药品价格。
新办法主要通过3个措施确保质量:一是用量大的基本药物直接向生产商招标;二是“双信封”制。即同时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招标,技术标得分高的才能进入商务标评审,得分低的淘汰;三是全程监管。
同时,新办法采用的大批量采购、直接向生产企业招商、财政付款等3个措施为企业降价创造空间。“我们集中招标采购的目的就是为了采购到质量好、价格低的产品,在优先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当然是价低者中标,这也是国际上通行的办法。”孙志刚说。
他说,安徽省按照新的办法完成了一个年度基本药物采购工作,药品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提高。34。6%的药品来自2009年医药企业综合排名前100强的企业,57。6%的药品是排名前400名企业的产品。截至目前,通过对供应的基本药物全覆盖抽检,没有发现一起基本药物质量安全问题。同时,基本药物两日内配送到位率已经达到95%左右,明显高于集中采购前。
“实践证明,这个新办法比老办法有很大的进步,当然也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现在药品价格降下来了,药品质量也得到了保证,基层医疗机构普遍满意,说明新办法治理‘药价虚高’开始起作用,群众得到了实惠。”孙志刚说。
医改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孙志刚认为,很多时候,利益博弈涉及到政府、群众、医院、医务人员、生产企业、流通企业等多方,各方有各方的道理,综合起来相互矛盾,这种情况下,“在首先满足人民群众利益的前提下,再妥当处理好其他各方利益,这是我们应该坚持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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