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张先生在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初患35种重疾之一,可获理赔金为10万元,此时附加险与主险合同同时终止,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如张先生因意外伤害导致初患35种重疾之一,一经确诊即给付10万元,附加险与主险合同同时终止。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2、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
如张先生在合同生效一年后,确诊初患恶性肿瘤,则会在给付10万元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同时,再按基本保额的50%给付癌症特别关爱保险金5万元。同时,并给付主险累积红利保额现金价值+终了红利。
3、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
如张先生在合同生效一年内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10万元*10%+3400=13400元,则合同终止;如因意外伤害或一年后因疾病导致身故或全残,给付10万元+累积红利保额+终了红利,则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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