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不少消费者都认为投保了意外险,所有可能发生的“意外与不幸”都会包含在保单内。其实不然,意外险分为两种,一种为“意外伤害险”,而另一种为“意外医疗险”;虽同为“意外险”,可在针对意外事故引起的伤害进行赔付时,两者的差别很大。
★案例分析:
前些时候,张女士上街购物时,因走得匆忙,一不小心右脚踩在地上扔着的香蕉皮上,重重地滑了一跤,致使腿部骨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张女士只好住院治疗。住院后,张女士突然想起自己曾还购买过两份意外保险,心想,住院的医疗费有“人”给“报销”了。随后,她便向保险公司报了“案”,准备在出院后进行理赔申请,但让张女士没有想到的是,保险公司给她的答复是,她的这种“意外伤害”,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内,即使她出了院也不会得到理赔。如此一来,让张女士刚有一些自我安慰的心,一下又掉入了“冰窖”中,她觉得非常郁闷。明明在保单上写着附加意外伤害险,保额3万元。保险公司凭什么不对自己进行理赔呢?张女士有些想不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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