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从该保险公司了解到,高先生在初次投保时年龄为46岁,而今年续保时年龄正好已满50。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高先生就不能再以原来相同的保费金额继续续保了。
保险公司客服部负责人说:“我们对于不能按原条件续保的客户一般都会提前通知,通常是以邮件投递的形式;对于无法投递到的客户,将会转用电话联系。”高先生没有收到保险公司的相关通知是因在一年半前因为拆迁搬过家,但他并没有将新的住址及时告知保险公司。
据介绍,当前市面上的医疗附加险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保险公司保证按既定保险费率续保,投保人只要如期缴纳保费,附加险就继续有效。这类附加险一般都在保单条款中注明“投保人只要在每个保险期间届满时,向本公司缴纳续保保险费,则本附加合同将延续有效一年”。二是不保证续保型。这种附加险在每一个保单有效期结束时,如果投保人想要继续投保,都必须先向保险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保险公司核保同意后,方可续保。
因此,专家提醒保险消费者在投保附加险时必须看清合同,了解清楚该附加险是否可以保证续保,可保证续保的时间期限,续保保费根据被保险人年龄所作调整以及调整的年度划分区间等重要项目。
公司拖延时间,不按期支付理赔费用,投保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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