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病有所医”,是加快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富民兴藏策略的重要目标之一。新年初至,全国各地又频频传来医改的捷报:2012年起,太原市初出生宝宝不缴费就可纳入居民医保,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实行三险统一征缴。
出生宝宝不缴费就可纳入居民医保
从2012年1月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非参保期内出生的新生儿,在取得太原市城镇户籍后,只进行参保登记,不缴费,本自然年度内就可以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据了解,新生儿在取得太原市城镇户籍后,由其监护人携带《户口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城镇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不用缴费,并领取诊疗手册。新生儿参保后,即可享受出生当年的居民医保住院报销待遇,但不享受居民医保门诊待遇及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具体来说,新生儿参保登记后发生住院费用时,可凭诊疗手册在定点医疗机构按医保流程进行实时报销。参保登记前发生的住院费用,可在参保登记后由其监护人到参保的县(市、区)医保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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