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选择定点?
答:一是《社会保险法》和国务院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及国家和上级文件的要求。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苏人社发〔2011〕230号)文件规定,门诊统筹遵循原则是:坚持保基本,重点保障多发病、慢性病;坚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且要求要立足基层,参保人员只能选择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医,一年一定。考虑到我市具体情况,从方便参保人员的角度出发,此次政策调整时规定,在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上,还可以选择1家二、三级医疗机构和1家定点药店。
二是借鉴了外地的成熟做法。外省市及我省其他市在实行门诊统筹初始,采取的是只选择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就医,比如苏南的无锡、苏北的淮安等市。而我市于2009年实行门诊统筹时政策过于宽松,不作定点限制,以至于出现满城可以刷卡、难以监控,医保基金流失严重。
是我市医保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我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实施两年来的实践证明,由于门诊就医购药的随意性较大,加之部分医疗机构不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以药换物行为时有发生,甚至出现骗取或套取医保基金等违法违纪现象,医保基金在一定程度上流失较大,医疗费用的控制难度极大。基金已经出现风险。2010年对定点医院的结付率已下滑至历史最低点。因此,必须进行相关政策的调整,而调整的内容之一就是门诊统筹选择定点。否则,势必导致更大规模的基金缺口,直接威胁基金的安全运行,影响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
四是门诊统筹定点政策存在一定的误解。政策规定,鼓励门诊统筹选择定点,是自愿选择而不是强行,也不是选择定点之外不能刷卡、就医购药。况且,对于医保定点的专科医疗机构(8家)的专科门诊和中医医疗机构(2家)就医以及急诊和急救,不受门诊选择定点的限制;参保人员住院也不受选择的限制,可以在任何一家定点医院住院治疗。
各定点单位应以正当的方式适当宣传和引导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单位门诊就医。但绝不能采取私自篡改参保人员选择定点的信息,或者以不予刷卡作为协迫,强行参保人员选择其指定的定点单位等不正当手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二、门诊选择定点医院存在哪些误区?
1、所有门诊只能到选择的定点医院,不方便了。
答:参保人员可以使用医保卡中的钱在所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只是要享受统筹基金补助的要在选择的定点。
2、急诊、急救也要到选择的定点门诊,否则不报销了。
答:急诊、急救不受定点限制,看病可以享受补助。
3、看专科、看中医不给报销,不方便
答:专科医院、中医医院不受定点限制,看病也可以享受基金补助;
4、只能到选择的定点医院住院,其他医院不能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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