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健康险种覆盖母婴保障
经多方查证,记者最终在泰康人寿保险找到了一款面向个人售卖的母婴产品。该公司官网显示,这款产品叫泰康e康妇婴疾病保险,特别针对孕期母婴设计,主要涵盖怀孕期女性高发的羊水栓塞、胎盘早期脱离、恶性葡萄胎、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等多种疾病,以及新生儿易患的胎儿唇腭裂、脊柱裂或颅裂、先天性脑积水等8类病症。目前,该产品只能在网上购买。
尽管多数公司的母婴保险仅将企业客户敞开大门,但记者对比多款产品发现,有不少保险公司都会将母婴保障附加在一些健康险、疾病险中,也就是说,市民个人仍可以通过这些寿险或健康险,来增加孕产过程的保障。
一家中外合资大型保险公司营销人员阿珠介绍说,该公司的重疾险中可附加一个女性母爱疾病保险,该附加险种保障怀孕期女性高发的羊水栓塞、重度妊娠高血压综合症等多种疾病,以及新生儿易患的胎儿唇腭裂、脊柱裂或颅裂、先天性脑积水等多类病症。由于该险种为附加保险,因而无法单独购买。阿珠提到,该险种投保年龄和重疾险一样,但若已经怀孕就不能投保了。
需要注意的是,准爸准妈在购买保险前,一定要看清楚保障的范围。例如,母婴险中包含先天性疾病的保险,也不代表一定可以保证新生婴儿如果有先天性疾病一定可获赔付。由于目前保险公司在描述先天性疾病的保障责任时采取列举法,因此即便是先天性疾病也未必完全符合其赔付条件。比如特定先天性心脏病也只包含9种情形。投保时,尽量选择保证范围广,列举全面的险种。
保险人士还提醒,由于女性妊娠期的风险概率比正常人要高得多,不少保险公司会对准妈妈们进行严格的体检,并和保健医院取得联系,了解其健康情况后才准予投保。母婴保险一般都需要较长的观察期,通常90天以后才能生效。如果购买,建议最好在妊娠以前就投保,否则在妊娠两个月保险公司可能会拒保。
准妈妈爱问
@贝贝妈妈:我买了一家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怀孕在第五个月意外摔倒流产住院,保险公司却没有赔付。请问他们应不应该赔住院费,检查费,化验费,药费?
保险专家回复:由于保险公司的医疗保险或者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都是将“流产”作为责任免除的,所以这个问题一直就带有很强的争议。这个案例根据近因原则是应该赔付的。因为从免责条款中,由于流产造成的医疗费用,或者流产造成其他伤害的医疗费用属于免责的范围,但如果是意外伤害造成的流产,那么意外才是近因(最直接原因),根据保险的近因原则是应该赔付的,当然需要有医院证明是意外伤害造成的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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