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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推出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和国寿康宁定期健康保险保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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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随着新《保险法》的实施,中国人寿完成更新升级的186款产品,其中“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和“国寿康宁定期健康保险保障计划”最受市场关注。

  新产品简介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简易手册

  投保范围出生30日以上,7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保险期间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日止

  缴费方式分为趸交和分期交付两种。分期交付的,缴费期间为10年和20年两种,

  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半年交两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保险责任

  重大疾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日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投保举例

  张先生,30岁,投保10万元保额的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选择20年缴费,年缴保费8700元,可获得如下利益:

  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180天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合同所指的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30万元,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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