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医改在人们的质疑、呼吁、期盼中起步。
2008年,在国家主席胡锦涛、总理温家宝的大力支持下,新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受命担任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同年3月24日,他在听取医改工作汇报时分析,“医改是一个长期复杂的探索过程,要对改革的艰巨性、长期性保持清醒的认识”。
2008年10月14日,在李克强亲自安排部署下,“新医改”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征求意见,一个月内收到了约3.6万条意见。工作小组认真研究吸纳意见后,进行了130多处修改,大量来自基层的意见被方案吸收。
2009年2月,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正式提出“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针对当时社会对医疗改革的迫切期待,李克强部署提出了2009至2011年“新医改”五项重要任务: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积极稳妥地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2009年4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公布;4月7日,国务院公布《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新医改在神州大地上迅速铺开。
三年五项重点改革出成效
2012年初,时隔三年,正是检验“新医改”成效的时候。2月8日,全国医改办公室系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在会上公布了新医改五项重点改革成效的有关数据: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覆盖率达到95%,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从2010年每人每年120元提高到2011年的2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70%左右。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年人均补助标准达到25元,受惠人群持续扩大。
用微信“扫一扫”,精彩内容随时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