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最常见的健康险包括重疾险、住院医疗险和意外伤害医疗险。各保险公司销售的健康险虽然产品名字五花八门,但基本都属于以上几类。近年来,很多保险公司还开发了体检费用医疗保险、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意外牙科和保健医疗保险、高级管理人员全球健康医疗保险等新式健康险,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不同需要。
重疾险:首要考虑
重疾险归属于健康险中的疾病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险产品。
重疾险所保障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以下2个基本特征。一是病情严重,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严重影响到患者及其家庭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二是治疗花费巨大,此类疾病需要进行较为复杂的药物或手术治疗,需要支付昂贵的医疗费用。
重疾险给付的保险金主要有2方面的用途。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患病后提供经济保障,尽可能避免被保险人的家庭陷入困境。
一般投保人对医学知识知之甚少,担心重病险产品中最常见的25种疾病(见链接)的定义太苛刻,理赔很困难。针对这个问题,中国保监会在《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中专门规定:“保险公司拟定医疗保险产品条款,应当尊重被保险人接受合理医疗服务的权利,不得在条款中设置不合理的或者违背一般医学标准的要求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保险公司在健康保险产品条款中约定的疾病诊断标准应当符合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并考虑到医疗技术条件发展的趋势。健康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根据通行的医学诊断标准被确诊疾病的,保险公司不得以该诊断标准与保险合同约定不符为理由拒绝给付保险金。”——由此可见,重大疾病保险中关于大病的定义不是僵化的,在实际理赔时是可以随着医学的发展动态调整的。
重疾险产品是健康保险中疾病保险产品的一种。该保险产品只有在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才能给付保险金。因此,重疾险不能满足被保险人所有的健康保险需求,配合其他类型的健康保险产品或健康保障计划,被保险人才能得到比较全面和完善的健康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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