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再次引起人们对如何化解医患纠纷和保护医患权益的关注,其中又有不少人提及医疗责任险。
而日前新华日报刊出的《医疗责任险:破障还需制度创新》一文披露:曾被视为化解医患纠纷良方的医疗责任险,已陷入患者、家属、医生、医院和保险公司都不说好的尴尬境地。尽管省卫生厅和保监局仍坚持,医疗责任险要继续扩面,但如何解决已有的问题,似乎在制度创新势还没有什么良策。
我们有一个新的建议,供有关方面参考。即在医疗责任险上,医生能否抱起团来自己保自己?这是一个以往国内很少提及的医生职业责任保险路径,而国外却已有非常成熟和成功的案例和经验,我们是否有所借鉴,或许可少走一些弯路。
例如,英国医生保护协会(MPS)是全世界最大的医生互助责任保险组织之一,拥有245,000多名会员,会员区域包括英国、新西兰,南非,马来西亚,新加坡及我国香港地区等。建于1892年,至今已有120年,可谓“长盛不衰”。
MPS为何有效?
一是她是非盈利和非商业性的,可自由裁量。会员按期交纳会费,交多少因不同专业、不同级别和不同收入而不同。所有会费都将用于处理医疗赔偿案件。这点与保险公司截然不同,MPS不管病人何时提出索赔,只要满足案件赔偿的需要,没有限制最高赔偿金额。而商业保险公司因为要考虑商业利益,会在保险合同中设置许多拒赔条款,或者干脆不理赔,这些常在实际操作中陷入僵局。
二是,为会员提供全面的服务,例如,有24小时由医事法律专家负责接听的电话咨询服务,及时给会员提供医疗和法律意见;帮助医生处理病人的投诉;当医生被起诉至法院(包括民事诉讼,如医疗过失;刑事诉讼,如过失杀人)时,MPS作为医生的委托代理人应对复杂的程序,并和对方协商谈判,同时支付处理争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是,保护医生,但也把保护病人利益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如积极参与对医生的再教育、打击伪劣医疗和揭露庸医,不断淘汰总是让组织“赔钱”和“出丑”的会员。对出事原因刨根问底,积极警示会员,以免再犯。这在客观上就不断会提高会员的医疗水准和荣誉感,有利于保护患者。当然也降低了自身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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