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全国两会中,“医改”再次成为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热词。
温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2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全面推开尿毒症等8类大病保障、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把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作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对此,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副省长滕卫平认为,医改三年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就医条件显著改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实施,公立医院改革取得积极进展。这些关乎老百姓日常生活的惠民举措,让我们看到了国家大力推进医药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的决心和实际行动。
医保报销比例不断提高
滕卫平告诉记者,目前,我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农合三项医保制度覆盖城乡居民4108万人,参保率达94%,150万原困难企业退休人员、260多万灵活就业人员和122万农民工纳入基本医保;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筹资额达到工资额的8—10%(2400元/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筹资额达500—600元/年、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的筹资额达到230元/年,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75%、70%和70%,农村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患者补偿比例分别提高到55%和60%,尿毒症、宫颈癌、乳腺癌患者补偿比例也提高70%。
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
据介绍,我省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实施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增补212种基本药物药品,基本满足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用药需求;2011年全省基本药物中标价比2010年下降了42%,群众用药负担有所减轻。
医改以来,我省各级政府累计投入17.6亿元,支持了59个县医院项目建设,投入了2.7亿元,支持了315个乡镇卫生院建设改造,投入3.7亿元,支持了142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投入了1720万元,支持了344个村卫生室建设。截至目前,90%的项目竣工投入使用,群众就医环境得到显著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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