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下旬,云南连续发生“4·25”、“4·28”两起重大交通事故,造成多人死伤。但据云南保监局出具的有关数据显示,“4·25”楚大高速事故,车上46人中有28人投保了乘客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乘意险);“4·28”临沧交通事故,车上20人中仅有2人投保了乘意险,1人投保学生平安保险。
据记者了解,早在2008年,国内就已经开始执行“乘客意外伤害保险”实名制,但多年以后的云南,现在实名制落地似乎依然不尽如人意。记者近期走访发现,在云南的多数车站,乘客仍旧难逃“被保险”的处境,通常乘客从售票人员那里得到的,是一张捆绑在车票后面没有姓名、证件号的保单。
“缺失乘客相关身份信息的保单,虽然有利于缓解车站工作人员的负担,但一旦出险,将给保险公司的后续理赔工作带来巨大困难,赔付落实到人,特别是已故人员就更难。”某寿险公司云南分公司相关人士对此表示。
伤者:无名保单,咋个索赔?
“我幸好还活着,要是死了,你说我的家里人咋个找保险公司赔?这张车票后的保单什么信息都没有。”一位车祸中的伤者杨先生告诉记者。以前都不注意票后面的小保单没有姓名有什么问题,可这一次的亲身经历确实知道利害了,“保险公司说车站都有车票座位号的记录,可以根据座位号来理赔,同时还可以让受伤者出具票根来理赔,但是我觉得这些都很难做到。”
“首先,车票保单没有姓名,出了车祸,人都被抛了出去,谁还能说清谁坐哪儿啊?车祸后一片狼藉,还要出具票根这不是强人所难吗?我的朋友这次车祸就不在了,要是我也不在了,那谁来证明他的座位号,谁来证明他买过乘意险?”
记者之后采访了处理“4·25”车祸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经查看,4·25楚大高速事故中,车辆侧翻在高速公路约12米的斜坡上,现场客车已被摔得严重变形,斜坡上到处是血迹,乘客的行李物品洒落一地,已经很难分辨物品归属与乘客座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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