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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医保缴费方式大变脸 市民要多交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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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退休人员的医保缴费方式有变化引发争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修订稿)近日征求意见时,其第13条退休人员缴费引起诸多疑问和不满。
  变化2

  原先无年限要求改变后最高25年

  事实上,原来由养老保险基金代缴时,无年限规定,只需缴满15年养老保险,退休后医保仍由养老保险基金代缴,不需个人承担。但新办法出台后,就需由个人承担,而且需缴满一定年限。南都记者测算,累计缴费年限最高为25年,如果按每月缴费100元计算,一年为1200元,10年则为1.2万元,也就意味着参保人要比以前多支出1.2万元。

  市民说

  广州目前累计缴纳十年的医疗保险年限,就可终生享用医疗保险待遇,今年起是要累计15年年限,但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而深圳目前累计缴纳15年的医疗保险年限,就可终生享用医疗保险待遇,今年起是要累计25年年限,但老人、新人一个政策,深圳目前的年轻人比广州多得多,深圳医疗保险负担应该没有广州大,难道深圳是特区,而政策特别吗?

  ———市民章小姐

  “……在医疗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参保超过3个月的医疗保险,自参保之月起重新计算其连续参保年限。”这条非常不合理,应当参保人交一个月就是一个月,像养老保险一样可以累计才行。

  ———市民张先生(本文来源: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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