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局发出提醒,少儿及大学生医保申报截止时间为10月15日,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少年儿童家庭、大学生要在此时间前做好申报工作,市社保局将于9月至10月通过银行托收医保费,请保证银行账户有充足余额。
少儿医保可网上申报
根据《关于将深圳市少年儿童及大学生医疗保险纳入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或者未入学入园且未满18周岁、或者在市外定居或就读但未满18周岁的本市户籍少年儿童;本市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在册的非本市户籍、与其父母一起在深圳居住的少年儿童,且其在申请参加少儿医疗保险时,其父母任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并满1年以上的;以及本市各类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全日制学生,可以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中的住院医疗保险(不含生育医疗保险)。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全市大专院校、中小学、托幼机构及少年儿童家庭、大学生要在10月15日前做好少儿及大学生医保申报工作。其中,在园在校学生办理首次参保手续,先通过学校上传学生信息。上传成功后,由参保少儿或者监护人登录深圳市社保局网站补录个人信息,打印信息登记表,并提供所需材料交至学校办理,经学校受理并初审后报社保机构审核。非在园在校深户少儿办理首次参保手续,由监护人登录市社保局网站填写个人信息,打印登记表,并提供所需材料交至所属社区办理,经社区受理并初审后报社保机构审核。没有上网条件的少儿家庭可填写登记表到居住地就近的社区、街道或社保机构办理参保申请。
缴费标准统一为一年204元
市社保局提醒,对于经社保机构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首次参保在园在校学生,社保局将于9月至10月通过银行托收医保费,请保证银行账户有充足余额。缴费标准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以2011学年为例,缴费标准为每人404元,其中个人缴纳204元,财政补助200元。缴费是按每学年度一次性缴费,通过银行账户托收。
未办理停保手续的已参保少儿与大学生,将默认为续保状态,仍然按年度继续缴费,不中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系统将自动从所登记的银行账户托收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对于深户新生儿,自入户之日起1个月内申报参保的,缴费从出生月份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并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之后申报的,从缴清费用的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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