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奥巴马及其民主党同僚进行了妥协,不再坚持原有扩大公立医疗保险的思路,而是决定政府通过一定的补贴,鼓励民营非营利性医疗保险的发展。这是一种公共部门与民间组织形成合作伙伴关系的新思路。正是这一全新的改革战略,为奥巴马的新医改大计,冲出了一片新天地。
具体来说,奥巴马提出建立所谓的“健康保险交易项目”,为所有不可能通过其工作单位购买医保的人提供平价的医保保单。本来他计划在联邦政府中设立全国性的健康保险交易项目(也有人翻译成“健康保险交易所”),但在最终的法案中改为由各州设立。说白了,这是一种平价医疗保险资助计划。无论是公立的还是民营的,营利性的还是非营利性的医疗保险机构,只要符合一定的资质标准,就可以成为该项目的定点医疗保险机构。民众参加这样的医疗保险,可以获得一定的税务优惠,医保机构也能获得一定的补贴。
政府规定的资质标准,相当于监管标准,内容全面而细致。例如,其中规定医保机构必须接受任何人的投保申请,也就是说,不得拒绝任何“病秧子”;再如,政府对医保机构的保费标准设定了天花板,同时医保报销的服务又不能缩水。
有了这种创新性的思路,美国政府不必将民众的大笔税银砸向公立机构的无底洞,而是通过补贴大力推进民办非营利性医疗保险机构的发展,使之同商业性医疗保险展开竞争。其实,美国本来就有不少民办非营利医疗保险机构,只不过与商业医疗保险公司相比,实力不够壮大而已。说到底,这是一种有监管的市场化之路。
有趣的是,这种创新之路,最初是斯坦福大学的一位保险学者原创的,但在美国长期以来被认为缺乏可行性。这一思路在欧洲国家倒是广受欢迎,在推进欧洲全民免费医疗和全民医疗保险体制的改革进程中居功至伟。现在,墙外盛开的鲜花终于被移植到了美国的墙内。(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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