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医保,参保人最高可报销比例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老百姓患了重特大疾病,没钱看、不敢看,成为一道社会难题。为解决重特大疾病群众的保障问题,广东省日前出台了两份文件,采取措施鼓励商业保险进入广东医保,逐步提高居民的大病报销比例和报销额度,探索使用基本医保资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目前广东一些现行探索使用医保资金购买商业保险地区,如清远市,参保人的最高报销比例已经到达95%。广州参保人每年累积最高可报销50万元的医疗费用。省人社厅表示,目前广东医保处于全国平均水平之上。
密集出台新措提高大病报销
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广东省深化城乡医疗保障体制改革方案》(粤府办[2012]19号,简称粤府19号文),广东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到广东医保的补充医疗保险中,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经办大额医疗补助等补充医疗保险,解决广东医保参保人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以上、国家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以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等医疗费用。同时,对于商业保险机构开发适应不同需要的健康保险产品,发展非营利性健康保险,简化理赔手续,广东也大力鼓励。
针对一些企业职工生大病、报销比例不高问题,省人社厅表示,粤府19号文也提出企业大力发展补充医疗保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所需经费在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可按规定从成本中列支。企业可择优选择商业保险等金融机构管理运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
记者获悉,在粤府19号文之外,广东省政府还出台了《广东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引入市场机制扩大试点工作方案》(粤府办[2012]31号,简称粤府31号文),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鼓励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解决参保人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的医疗费用。”
据悉,针对群众看病难,目前广东还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慈善医疗救助,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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