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合作医疗保障水平及受益面的不断提高和扩大,海盐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的人均筹资标准由2003年的30元逐年提升到2012年的510元,但在筹资比例上海盐一直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个人承担为辅。2011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总额为400元,政府投入占到总筹资的60%;2012年度全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人均筹资总额为510元,政府出资比例占筹资总额64.71%……
信息化是实现合作医疗跨越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海盐于2009年初在全省首创合作医疗补偿和民政服务对象的医疗补助、医疗救助等政策待遇无缝衔接整合,实行统一结算的“一站式”服务。“‘一站式’结算服务解决了过去报销难、报销烦的难题,方便了参保居民实时报销,使海盐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实现了质的飞跃。”海盐县合医办的工作人员说。(来源:嘉兴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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