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该遵守保险合同约定义务,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减少索赔成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笔者建议:
1、住院险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天内通知保险公司
2、非住院险自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5天内通知保险公司
3、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不要放弃自己申请保险赔偿的权利。
4、勇于承担因通知延迟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
5、因不可抗力可以不承担因通知延迟致使保险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
6、熟悉保险赔偿适用情况,争取得到保险赔偿。(文章来源:银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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