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卫生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透露,上海市近年来基本确立了“三纵三横”医保制度体系,即以基本医保制度、补充医保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为三个保障层面,其中基本医保制度包括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适合不同人群的具体制度。目前,全市职工医保参保人数已达到1337万人,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255万人,合计约1593万人,加上新农合参保人员,基本实现医保制度全覆盖,户籍人口参保率超过96%。
总体保障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2012年4月1日起,上海市城保医保政策作出重大调整,简化了参保人群分类,参保人员到龄即享受相应的门诊医保待遇,使绝大部分参保人员门诊待遇普遍有所提高,待遇差距缩小。同时,允许历年账户结余资金用于抵充自负段以及共付段现金费用,个人现金负担有所减轻。镇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也由4.67万元提高到28万元,超过部分仍可报销80%,与城保政策保持一致。居民医保方面,2011年,居保在增设门急诊起付线的基础上,提高门急诊支付比例,一、二级医院门急诊报销比例分别从60%、50%提高到65%、55%,三级医疗机构维持50%不变。2012年,居保住院支付比例又进行了调整,总体报销水平从61%提高到70%。
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范围不断扩大。2010年12月,上海市执行新版《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药品种类达到3895种,为全国最多。2011年8月,上海市将群众需求大的中药门诊煎药费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当年12月又将肿瘤术后人工造口袋纳入门诊医保支付。为了配合落实基本药物制度,2011年6月15日起,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使用的688种基本药物,全部按照医保甲类药品支付。
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医保联网数达230余家,参保人员出门15分钟即可享受到社区基本医疗服务。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也实施医保联网,方便住养老人基本医疗。上海市定点药店达439家,有55家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为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上海市还将32个中药饮片“柜台方”纳入医保结算,5家中医坐堂门诊部纳入医保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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