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除“以药补医”机制,8县公立医院试点“砍掉”药品加成;有望明年全省推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作为老百姓看病的主要场所,县级公立医院将“不在药品上赚钱”,减轻老百姓看病负担。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医改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在湘乡市、浏阳市、龙山县、祁阳县、冷水江市、石门县的县人民医院,以及茶陵县、炎陵县的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等8个县的10家医院,试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取消药品加成。
改革补偿机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令公众期待已久的破除“以药补医”制度改革终于浮出水面,但革除药品加成这一机制性弊病,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亏损怎么补偿?
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王湘生处长介绍,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3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2个渠道,减少的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径予以补偿。
“在不增加老百姓就医负担的前提下,合理提高手术费、诊疗费、护理费等医疗技术服务价格,降低大型检查价格。”王湘生解释,调整后的医疗技术服务收费将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随着医保体系不断健全,老百姓自负费用也将减少,医疗服务价格真正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又能有效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难度相对较小,效果相对较好
对同一种疾病而言,在县级医院诊疗总费用明显低于城市大医院。有统计显示,2011年,城市医院门诊病人次均医药费用为216.8元,县级医院为133.1元;城市医院出院病人人均医药费用为9269.4元,县级医院为3775.5元。在县医院就诊,还能减少前往城市大医院产生的住宿费、交通费等就医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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